一种标识总养分≥51%的冲施肥,经检测含量仅为1.5%。日前,博兴县工商局依法查处了5000公斤劣质冲施肥,由于行动迅速,没有一袋不合格的肥料流入大棚菜农手中,避免了一起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。
11月18日,博兴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店子镇某村有一农资经营户销售的标注北京某公司生产的“海元帅”冲施肥来路不正,怀疑该肥料存在质量问题。该局随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检查,现场发现该店墙角处摆放着“海元帅”冲施肥250袋,上面标示为北京生产,袋内外均没有产品合格证,没有生产日期,且店老板提供不出购进该批冲施肥的发票和供货商档案。经过询问,店老板承认,该批次化肥是一周前化肥厂家的业务员主动来联系推销的,进价是每吨1680元,准备以3000元每吨的价格对外销售。执法人员要求当场拨通业务员的电话,但是发现号码已经无法拨通。
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肥料进行抽样,紧急将样品送往菏泽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验,并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。经质检所检验,标识总养分≥51%的“海元帅”冲施肥,总养分含量仅为1.5%,低于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。11月22日,该局将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,并对5000公斤不合格冲施肥料实施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。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